书风拂面
宇石公司 王小峰

       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户洒向书页,暖洋洋的,仿佛一块绵软、清味的太妃糖,午后与书籍一同书写着浓浓惬意,大概是世上最合味的拍档了。
       小时候并不爱看书,本身也是一个爱玩爱闹且急于求成的人,相比于看书,更愿意选择以电视剧、漫画这种方式了解世界,慢慢长成了一只井底之蛙。回溯起自己爱上看书的源头,有些偶然,那是源于初三时一次早恋的梦碎。初恋的开始就如同摘下一颗未熟的桃,青涩、新鲜,它的结束也让我的世界电闪雷鸣,无力从这场灾难电影中逃离,无以派遣时光,便在夜不能寐的时候像只鸵鸟一样将头埋进了书堆。
       我第一部正正经经读的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曾看过87版电视剧,虽也被剧中各人物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牵动情绪,为演员们的演技所折服,可当真正读到原著时,更是体会到了一番别样的情愫。有一段时间,一个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些原因搬了家,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仿佛沉入了孤独的海洋,一片叶子载着我漂呀漂,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我想起《红楼梦》第四十三回的一个情节,一边是王熙凤作为贾家红人风风火火地庆祝生日,欢天喜地;另一边是宝玉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出城,只带着一个书童,去到城外的一个荒郊野岭,祭奠一个已经过世的丫鬟金钏儿,冷清至极。这两幕一前一后的场景,读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想,曹雪芹更多的是在向我们展现一种生命状态:热闹和冷清永远是相对而同时存在的,当大家都赶赴热闹之处时,总有人呆在冷清之中。孤独、冷清也未必就是不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也是人生的另一种状态,繁华落尽人悲凉,凄清之处有风光。我便是靠着这些信念,与书为伍,走过了那些独自绽放的春夏秋冬。
       摸索外国文学则是在高中之后,这为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中华文化源远流长,而我们龙的子孙沉淀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底蕴,对中国历史即使不是了如指掌,也都可说出个大概来。而外国文学有其自身的社会背景,在阅读时要联系作者及时代的背景,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些难度。从詹姆斯·巴利的《永不长大的孩子》到布尔加科夫的《逃亡》、拉里·麦克默特里的《孤独鸽》,从童话中快乐、健忘的彼得·潘到国际战斗前期白军和旧时知识份子的生计状况与反动矛盾,到让人笑、让人哭、让人过目不忘的荒野边疆之歌剧,从中文译版到英文原著,一字一句,一行一段,都化作风,一阵阵地吹向我的心灵,让我仿佛亲身经历着那些生离死别、爱恨离愁,叫人欢喜,叫人揪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爱出门的我通过阅读书籍的方式更为深入地了解了这个世界。学而悟道,有时候一本书就够了,那看似单薄的纸张,却或是熔铸着一代宗师毕生的智慧,或是一个领域的开疆拓土之作,抑或是众多学者的集大成之作,小小一本书里观点纷繁,气象万千。有一句很通俗易懂的话这样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吃了很多食物,大部分已经一去不复返而且被我忘掉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头和肉。阅读对你的思想的改变也是如此。”比起读书无用论者,我更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阅读,在一次不经意间泛起我内心的涟漪,却会成为让我一辈子都坚持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