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
集团财务会计部

       本报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1988年开始已经实施了三十三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即将退出税法的历史舞台。
       印花税虽小,但适用范围很广,影响力并不小,此次新法变化有以下几方面:
       一、缩减了征税范围
       原条例中的“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不再征税,也就是原先按5元定额征收的税目取消了。新税法将其取消,让人精神一振,有一种断舍离后的爽快感。
       二、转正了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印花税,虽然从体量上看基本上占据了印花税全年入库金额的半壁江山,但由于其不属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目,一直没有正经的名分,像一个私生子。立法之后,税率稳定不会随意变动,对资本市场来说,消除了一个不稳定因素,有利于维持市场信心。
       三、明确了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款,是一个咨询频率很高的问题,本次新法对此进行了明确。即”合同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也就是合同中列明的增值税,是不包括的,如果纳税人签订的合同是含税的,但未在合同中列明增值税,是需要全额计算印花税的。
       四、取消了尾数规定
       原暂行条例中,有一条关于税额尾数的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五、变化了税目,降低了税率
       原加工承揽合同更名为承揽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含到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原货物运输合同更名为运输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原产权转移书据下面没有子目录,新法对此税目进行了细化,其中“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营业账簿,仅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征税,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可以说,原先按万分之五征税的税目,进行了全部或部分税率下调。目前仅余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移书据”需要按万分之五缴税。
       六、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没有规定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在实务中给征纳双方带来了很多困惑和争议。新法对此进行的详细的规定,即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