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东方特钢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专家评审会召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区生态环境分局、新丰镇政府、行业专家和东方特钢相关人员共20余人参加评审会。
会上,验收组和与会人员首先听取了东方特钢关于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情况和评估监测单位关于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报告的汇报,东方特钢根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的要求和标准,分别在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和企业污染排放监测监控四方面实施改造。
随后,与会专家和相关人员现场核查了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情况和运行情况。经过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东方特钢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满足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环大气〔2019〕35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厅(委)(浙环函〔2019〕269号)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这代表着东方特钢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东方特钢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此次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合理配置资源,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舒适度,在建设绿色钢厂的同时,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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